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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你的一部份:你生活裡有他、你回憶裡有他、你所有的地方也有他,又怎能說散就散?分離是殘忍的事,尤其要強逼自己與自己所愛的分離,愈逼就愈是想起他。

 

逼不來的,當你還是很愛一個人,又怎能騙自己已經不愛了?到底為什麼要弄到這田地?明明還愛著對方的兩人,是因為什麼逼不得已的原因而分開?真想談一段永不會分手的戀愛,因為分手很累人,要放開一個深愛著的人,與其他人重新再戀愛,更累人。

 

每經歷一次分手,都需要用很長很長的時間來復原,你會害怕,害怕觸碰一些關於那個人的回憶,幾經辛苦,好不容易才能積累到離開他的決心,豈料一想起他某些的曾經,所有的堅強應聲就碎,又得要重新開始,而這些曾經卻散落在你生活裡的四週,避不開,逃不了。

 

如果可以不分手,你說多好?

 

 

這當然不是要兩個不對的人勉強在一起,而是若兩個人相愛著,請不要太輕易就說要分開,或許有人喜歡說分手來嚇嚇對方,以換來一些小甜蜜。但要記得,兩個人從相遇到相戀,本身是一個奇妙的過程,若後來因為一些小磨擦而疏離,又沒有人努力去拯救,那麼後來剩下的,是各自對著舊物去懷念對方的兩人。

 

某一年的合照、某一年聽過的歌曲、某一年到過的一個地方,全部都是令你墮進回憶裡的陷阱,你懷念,懷念那一個或許不會再回來的人,聽起來很傷感,但卻是曾失去過的人就會懂的感覺。

 

可以讓我永遠不會失去你嗎?

 

不知道,這會不會是一個奢求?

 

圖片來源:favi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