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傳頌的愛情故事總有不少曲折離奇的巧合及情節,經典如莎士比亞的《羅密歐與茱麗葉》,流行如《新不了情》及《金枝玉葉》,少一點堅強也會被害得哭成淚人。可是,那些可歌可泣的愛情都只是萬中無一的偶然。在香港,我們自有一套「通俗的愛情故事」,身邊總有朋友,甚至自己也經歷過。
說是「通俗」,似乎會褻瀆了愛情的高尚。但「話須通俗方傳遠,語必關風始動人」,這些千篇一律的愛情故事不只傳遠,更彷彿有傳染性地在facebook 天天出現,好像整個時代也是如此戀愛的。要不是生活在這個忙碌得被迫膚淺的地方,或許會以為這是香港獨有的愛情文化,就像不少愚昧的現代人看文藝復興時期一樣,總以為即使是路人也可隨手畫一幅「蒙娜麗莎」。
現在,讓我們來一場毫不華麗的愛情盛宴。
——女孩
為何故事由女孩開始?因為這些故事大部份也是由女孩的facebook 流出的。一開始,女孩是單身的,在網上大放獨身好處的言論,也寫獨單的傷感。旁人以為她精神分裂,其實不是。那就像在寂靜晚上的螢火蟲,故意放光,企圖吸引眾人的視線。因為她們知道生命的短暫,所以都拼了命,每晚也照耀著屏幕前的單身男人。
「一個人的晚餐就是不用顧什麼儀態,爽呀!」
「在床上又睡不著了。有人一樣嗎?」
「要賺錢了。男人都是信不過的。」
「大時大節,人人也一雙一對,我只好躲回家中。」
——男孩
故事不能沒有男孩,不是因劇情需要,而是因為在物質過盛的世界,人反而更易被寂寞侵襲。男孩不一定會見到女孩發出來的信號,但他就是夠濫,由上移下去找尋同樣寂寞的人。一個又一個零成本的留言,看誰會有所反應。要說一見鍾情的話,那不可能是事實,即使是發光中的女孩也不會相信。所以,他只會表示關心,還會製造同類的錯覺。
「怎樣還未睡呀?小心身體。」
「我也在等一個人晚餐,但首先要有一個人。」
「對!這種日子只是為商家而設的。」
「我也對這齣戲有興趣,可是仍未有人約。下次一起去吧!」
——遇上
從前的「遇上」是兩人在某特定時間及地點碰頭,可是在肆無忌憚的網絡上,卻可隨意遇上任何人。因此,與其說是「遇上」,倒不如說是「初見」。男孩跟女孩的初見必然是平淡的,按理是不可能發展出任何戀情。事實上,他們即使在往後也從未戀上。因為他倆走在一起,不過是排斥獨寂的副作用。
戀愛需要的是心動,但男孩的口比心更快行動;他急了。在網絡留言是不用成本的,可是初見就不同了,那是需要成本的。你以為是指時間及金錢嗎?錯了!那不過是次一等的成本,二人初見最大的成本是男孩放棄了約會其他同樣在發光的女孩。因此,最好合則開房,不合則閃。當然,不是人人也能一擊即中,但只要女孩仍有發光的信號,男孩就會心想總有機會上她吧!也由於每次成本都是一樣,所以初見也可以多次;再一次初見,第三次初見,第四次……直至……
「不如我們一起,好嗎?」
「你是認真嗎?」
「認真。」
「好呀!」
——分手
在男孩的初見計劃成功後,兩人少不免會產生強大的化學作用,女孩把光芒燃燒到最大。但這次不是引是注意的信號,而是耀武揚威的燐火。男孩起初盡情地投入,不是因為愛情,而是因為久違(或從未嘗過)的女人體香及貪戀清晨床上的餘溫。可是,兩人的關係從開始就沒有真正了解對方。
那些網絡上形象是主觀地虛構出來的,因此二人的誤會定必不少。男孩會以為夜夜寂寞的女孩是集清純與性感一身,但後來才知她身經百戰;女孩也以為男孩細意關懷,但後來卻抱怨他只懂在網上留言,對實際的她卻粗心大意。
「妳介意什麼?不是說這是從前的事嗎?」
「我也有自己的事要忙,不是全職照顧妳的媬母。」
「我忍夠了。」
「分手吧!」
——後悔
女孩開始重現最初寂寞時的微弱光線,顏色卻透現出一種慘藍。女孩永遠比男孩難以抽離,因為女孩揪出來的是心,男孩抽出來的只是那話兒。但無論是「揪出來」或「抽出來」,也未必完全乾淨,總會遺留(或漏)一點一滴。因此,女孩在重覆發光時,難免會有一點怨恨;對男孩,也對自己問:為何不能好好珍惜?為何不平心靜氣地談一下?女孩呆呆地望著一堆曾經投其所好的留言,遺憾地想著美化了的一個他。
男孩也會從初時的解脫,慢慢重回昔日的無聊。對!由始至終的他也只是無聊。遊戲機的手製不如女孩的乳房好手感;精緻的AV女體也不敵埋身肉搏的體香;千元一盒的玩具不能有女孩互動的呻吟聲,這就是「曾經」。這種「曾經」會被放大為生活的一部份,錯誤地以為擁有過一段戀情。其實,這充其量只是一段關係,並未達到戀愛這種高度。
「無法入睡。想著一些事及一些人。」
「要聊天嗎?」
「你不是明早要上班嗎?早點睡吧!晚安。」
「晚安。」
——可惜回不了頭
或許在後悔過後,二人會再次見面。因為懷念體溫而再一次進入,可是往後的空虛卻使女孩不得不清醒過來,因為那連僅有的餘溫也被掏空了。
愛情錯過了就難以回頭,更何況這種身體比心走得更快的關係,理所當然是一走了之。男孩對女孩的感情就如香港人轉換手機一樣,舊了就要轉,每次也最好upgrade。至於那些舊款的(可能是全新的),即使減價也得考慮一下,以免用起來不夠順手。男孩仍會在facebook 關心任何放光的女孩,但她們永遠不知道男孩追求的不是一個特定的女孩,而是一具具略帶體溫的既寂寞,又彈手的身體。
可是,只要女孩一日未被新的觀察者捕捉,她仍會不時想起那個男孩,埋怨自己犯賤。也由於女孩急於忘掉前塵,所以往往重複著這個通俗的愛情故事。女孩只會在facebook不停轉貼一句句流行情歌的歌詞,之後怒吼:
「愛上男人只是浪費時間。」
——完
故事完了嗎?或許。但更可能像80年代的歌曲般,不停重播著最後一段,直至聽不到聲音為止。即使說這種故事通俗,其實半點也沒有褻瀆了愛情的高尚。因為這只是單純的捕獵者和渴望被捕獲者的寫照,跟情愫沾不上邊。年輕的男女都會以為這就是愛情,甚至誤以為這種消耗青春的行為就是浪漫,於是上床的對象一個換一個,苦情歌曲聽了一遍接一遍。聰明而奸詐的創作人不問前因後果,刻意推崇浪漫小情節,抽出痛楚再輕輕撫平,只求一班心智未成熟的女孩感動高呼:「真係好中!」
可是,人大了自然把愛情看透了,興趣內涵也足以抵抗寂寞。於是,成熟的女人對愛情經常頓足不前,三思而後行。不是她們再難愛人,而是對於如此通俗不堪的愛情故事,只會冷冷地說:
「你要埋我嗰份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