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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一位女性朋友被拋棄了,她兩杯灌肚後諳然地吐糟著:「我居然曾經和這種賤男一起過,真是噁心……」可能大家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一種經驗,分手之後覺得自己是不是瞎了眼睛,竟然會愛上這麼一個爛人……

 

但問心,在分手之後埋怨自己眼光差,愛錯了人,這一份痴心錯付的無奈,留下來其實有什麼意義呢?

 

「你沒有非要誰不可,不會因為失去誰而不能活著」 

 

分手之後聽得最多的自我勉勵一定是這一句。這句說話不算是安慰,是千真萬確的。既然對方已經選擇把你放下,為什麼你還要回頭看?把自己的生活套上在這樣的惡夢當中?

 

筆者明白失去一個自己愛的人,可能比死更難受。但既然已成定局,為什麼還要去花力氣去討厭對方?這樣做,不是在折磨自己嗎?

 

分手只是給自己一個機會

 

不管當日分手的原因是什麼,劈腿?欺騙?爭執?甚至暴力傷害,請你試著把這一切好好原諒。就當是給自己一個重生的機會,和這一個爛人狠狠的斷絕關係,你現在需要的,是重獲自由。搬出只屬於你倆的公寓,丟掉那堆沾滿了彼此回憶的舊物。別再追蹤前度的一切,別做自己也看不起自己的事。把心情好好的安頓下來,好好的去享受一下一個人生活的愜意。唯一要專注的,是給心情和生活穩定下來,試著把情緒抽離。

 

發洩不是罪過

 

可以的話,盡情地去宣洩自己的不滿,盡情的悲傷,這是失戀的特權,請好好利用。當有一日你可以擁抱寛恕,再次令愛情感覺在身體當中流動的話,你會發覺當初有多不愉快,也已化作微塵。

 

最後,請你別再去拯救你的哀傷,就任由它隨那已經無藥可救的感情長埋三呎黃土...
不要把痛苦無限期的時光倒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