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語言都不能說明真愛,唯有忠貞的表現才是最佳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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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外,記者聚集的人數往往說明案件的嚴重性,因為大家都在搶第一手資料。記者愈多,罪案愈嚴重,議題愈被社會關注。如今旁聽席上固然已座無虛席,在法庭門外,幾乎全港所有主流及網絡媒體都派員到來,有的甚至連娛樂版記者也抽調過來,好不熱鬧。記者們的對話也此起彼落。
「看那邊,宗教雜誌竟派記者來等消息,真罕見呢!」
「豈止!左手邊的是科技網站的行家。」
「就只差兒童雜誌的記者……不!那兩個不是『親子帝國』網站的負責人嗎?連主帥也親征呢!」
「當然。他們的讀者可能是全港最關注此案的社群。」
事實上,這只是一宗出軌賠償的案件,當中沒有傳統吸引讀者眼球的暴力或名人成份,控辯雙方的當事人甚至可以用「斯文」來形容。可是,這卻涉及法律條文無法跟上的科技領域,萬一原則被引申下去的話,這將是影響不少成年人生活習慣的案例。
對了!多年來,香港除了沒有「通姦罪」之外,根據《婚姻訴訟條例》(香港法例第179章)第50條的規定下,廢除了因通姦而提出賠償或訴訟的法律。直至203X年,情況變了。
「要不是上次選舉時,那個為了爭取選票的潑婦,竟然在政綱上提到法律修訂,今天就沒戲了。真是男人的公敵!」
「其實她也蠻冒險呢?不怕得失男性選民嗎?」
「你真傻!首先,那個潑婦在配票下是穩勝的。其次,你以為結了婚的男人能公開反對嗎?那次,幾乎是一眾太太扭著她們老公的耳朵,說必須投那個潑婦。」
「話雖如此,但這樣也算得上通姦的話,恐怕全香港男人也……」
「等等!內裡開始,文字訊息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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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由殖民地時代遺下假髮傳統的法官步入,全場站立,當中包五女四男的陪審團。說起陪審團的話,倒有一個有趣的小插曲。在原定審訊日,有三名女性的侯選陪審團成員先後以曾出軌為理由,拒絕當陪審團。法官接受了之後,男的竟然一窩蜂地承認「罪行」,叫法官氣得全體解散,擇日到今天才再召集。
審訊一開始,在雙方代表律師作出基本陳述後,火藥味就一直未停。
「我代表我當事人劉楚萍女控告其丈夫於去年一月至本年六月多次透過 Feelike通姦,估計次數不少於二百次。」控方代表律師此言一出,全場嘩然,令法官不得不叫現場肅靜。
「我代表我當事,被告馮智仁否認控罪。」
「馮太,你是如何發現丈夫跟人通姦呢?」
「你還是稱呼我劉小姐吧!因為我已申請跟那人離婚。」劉楚萍刻意堅持後,續說:「前年聖誕,馮智仁買了Feelike 之後,就每星期都最少玩一次,起初我不以為然,而且都是在我外出時才玩的。於是,我就不管他了。後來,有一晚,我早了回家,發現他在玩得很投入,更有生理反應,我就知道他只解開了成人功能,跟陌生人在虛擬性愛。」
「你所指的生理反應是勃起嗎?」
「對,而且還射了。」
「你有當場質問他嗎?他又怎樣回應呢?」
「有。因為當場斷正,他只好直認。」
「即當時,被告馮智仁已對其通姦行為作出承認,對嗎?」
「是。」
之後,就輪到辯方律師向原告作提問。
「劉小姐,請問在你聲稱我當事人,即你丈夫在購買Feelike前,你們一星期行房多少次?」
「反對!通姦的原則跟夫婦行房次數完全沒有關係。」控方律師即時作出反應。
「反對有效。」
「放心,我早預了你會反對,所以就免提過去一年,你跟我當事人完全沒有行房的事實。」辯方律師是分明出口術。「請問你的職業是什麼?」
「程式設計師。」
「那之前一年你忙得連行房都沒時間,是因為那個project呢?」
「反對!反對辯方律師再次……」
「法官大人!」辯方律師截停了對手:「我問題的重點在於原告人的工作,同時也是此案的關鍵。」
「反對無效,請原告人回告問題。」
「我是Feelike 的設計團隊之一。」
「明白。即是你設計了一個讓人通姦的程式,卻眼見自己老公購入而不阻止,又在他用你設計出來的東西時作出提告。要是你發明的是一個殺人程式的話,你已經變成幫兇了。如此我當事人的行為真的是通姦的話,任何人都能輕易理解有人暗中協助自己老公通姦後,再敲詐他一筆來離婚。」
「不。Feelike 並不是……」
「反對!反……」
「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接下來就是對被告的質問了。未開始前,旁聽席上竟然傳出支持的掌聲,法官再次作出警告。
「馮先生,你是否曾經向我當事人承認,自己用Feelike 跟第三者進行性行為?」
「是。不過,那是虛擬的。」
「原本我只係需要你答『有』或『沒有』,但既然你帶出之後的問題,我就順勢問下去。你口口聲聲說Feelike是虛擬的,那跟你對玩的另一方是真人,還是電腦呢?」
「是真人……」馮智仁變得沒自信地輕聲下來。
「請你大聲一點告訴在場所有人,你清楚跟你對玩的是真人,是不是?」
「是。但我根本不認識……」
「我沒有問你其他問題,你也不需要補充。而且,我問完了。」
「馮先生,你先不用緊張。」辯方律師安慰他的當事人說:「你可以告訴我為何會買Feelike嗎?」
「因為這是我太太設計的,所以買一部來支持她。」席上的劉楚萍在聽到後,立即嗤之以鼻。「而且,我們很久沒有……」
「沒有什麼?不妨告訴法庭上的所有人。」
「她一直忙於工作,我們之前已經一年沒有行房了。」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為何選擇買一部遊戲機,而沒有找其他女人呢?」
辯方律師不忘向控方打一個眼色,好像回敬剛剛被反對詢問劉楚萍行房一事。
「因為我是有婦之夫,跟其他女人出軌的事,我是不會做的。」
「不過,剛剛控方律師指出跟你對玩的是真人。你認識對方嗎?」
「不認識。」
「見過面嗎?」
「不可能。」
「怎樣會是『不可能』呢?」
「因為戴上那個遊戲裝置後,畫面見到的是電腦合成的虛擬場景,玩家的面貌會被重塑,而且為免私下進行不道德交易,所有溝通只有擴增現實的選項,連直接對話功能也被禁止。」
「那聽起來,不是比色情直播室還落後嗎?那有什麼好玩呢?」
「因為Feelike 是可以直接刺激眼球及大腦,加上動作上的熱感互動,跟真正的……做愛……沒有太大分別。」
「而且,還安全得像看色情電影一樣,對嗎?」
「嗯。」
「即是你深愛著自己太太,就連她設計的產品也支持。你亦理解太太的忙碌,並尊重夫妻關係,所以寧願選擇用『遊戲』來發洩性慾,而沒有跟其他女人出軌,就像邊看色情影碟,邊手淫一樣。不!相對於有名有姓的AV女優,幻想侵犯她們真人,這個只是更單純的生理發洩,對嗎?」
「對。」
「那你當知道你妻子告你通姦時,你是什麼心情?」
「非常傷心。」
第一日聆訊中,男被告幾乎獲得一面倒的同情。在只有馮智仁及其律師的private room內,馮智仁幾乎大笑得打翻手中的紅酒。
「她根本就是全心要錢!結婚幾年,跟她什麼也玩厭了。找點樂子也不可以嗎?Steve,要是今次不用賠償,我要好好考慮是否反告她毀謗。」
「不。很不自然。」
「什麼?」
「接下來的證人當中,只有Feelike 的老闆及你的名譽證人。如此沒勝算的情況之下,對方律師不可能卻連半個證人也沒提出,太奇怪了。」
「管他!她根本一開始就沒勝算可言。」
「或許。」
Steve以微笑來掩飾眼鏡鏡片下,一絲瞬間即過的憂心。
(待續)
註:所有人物、組織及地方皆為創作。一切法庭程序及用語只為表達故事而改編,與現實並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