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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Zita︰
我和現在的男朋友一起己經一年多些,但是這一年來常常鬧交,我亦說了好幾次分手,原因是我覺得他對我不夠關心,好像沒有安全感的,但是我真的愛他,所以永遠鬧完交之後又再一起。
他曾說真的愛我,又說無心又說唔記得這些籍口,因為他不是一個細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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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我曾經放棄了許多東西和他一齊,我亦對他很好,甚至為他去改變自己,想得到的只是關心和愛護自己的感覺。我有點不甘心,我亦曾對他說過我的感受,他說會盡量去改,可是一次又一次都是這樣,究竟愛情是不是一定要盲目的?雖然我是愛他,但是如果覺得對方不夠好,仍然要接受嗎?就是因為一個「愛」字?我真的不知道怎樣做好。
S.S
Dear S.S︰
吵架是無傷大雅的。你要考慮的反而是,你倆的價值觀是否一致,對將來的抱負是否相近。
但若果,你真的認為他太配不上你,他太不夠好,感覺這麼差,要分手也合理。始終,太不快樂,就無謂拍下去。
一定有辦法不吵架的。你與他可否設計出一個最佳方向?
深雪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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